原单位把个人档案丢了怎么办
原单位把个人档案丢了怎么办?责任属于单位,档案被单位丢失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,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原劳动单位赔偿。
1、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5条规定: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,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、保证金、抵押金、抵押物产生的争议,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、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,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,当事人依法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
2、《档案法》规定: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;工作人员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。
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会把档案弄丢了,但凡事都会有例外,如果真的这种不幸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,那我们可以让单位帮我们解决档案丢失的问题。首先就是看单位能不能再把档案找回来,如果可以找到那就再好不过了,但如果真的找不到的话我们就只能补办档案了。
怎么补办自己的学籍档案。
当然也可以通过常规流程办理,接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档案补办的流程
1、首先,需要提供一份档案遗失声明,并且加盖相关责任单位的公章,例如在学校丢失,就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,在工作单位单位丢失同样需要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;
2、其次,拿着开好的遗失声明,自己写一份补办档案申请,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,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;
3、然后,还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、录取花名册、学生成绩单及奖惩材料、体检表、入团入党信息、报到证等,这些材料有一部分需要打印盖章,还有一部分复印盖章就可以了,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进行对应的调整哦;
4、最后,将所有补办好的材料交给学校审核,等待学校签字盖章,最后交由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并录入即可!
如果你的个人档案,是由于企业单位造成的一个丢失的话,那么企业单位具有无条件的来补充你的个人档案的一个义务,因为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的,而且个人档案如果保留在原工作单位,那么原工作单位是完全可以来进行个人档案的一个补充,这个是没有问题的。比如说有些人他可能从参加工作一直到退休,都是在一家工作单位,并且自己所有的个人档案都保留在这样的一个工作单位当中。
但是有些人他的个人档案并不是完全保留在原工作单位,很有可能他换了很多家单位,只不过到了最后一家工作单位,才将这个个人档案转移到这个工作单位当中,但是由于个人档案的丢失,很有可能之前工作单位的一些工作领域都形成了一种丢失,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。比如说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,不是原工作单位,那么怎么办呢?只能够尽量的寻找到自己的原工作档案,因为只有寻找到原工作档案,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有利的。
如果你的个人档案是由于企业单位造成的一个丢失的话,那么企业单位具有无条件的来补充你的个人档案的一个义务,因为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的,而且个人档案如果保留在原工作单位,那么原工作单位是完全可以来进行个人档案的一个补充,这个是没有问题的。比如说有些人他可能从参加工作一直到退休,都是在一家工作单位,并且自己所有的个人档案都保留在这样的一个工作单位当中。
如果个人与单位(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、职业介绍所等)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,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,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,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假如被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存在,可以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,再与新单位进行交涉。若确认档案丢失并且需要重新建立档案,就要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、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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